比賽詳情
香港超卓兒童發展中心
2023 超卓音樂表演比賽
★ 比賽已圓滿結束 ★
截止報名日期:5-10-2023
截止提交作品日期:12-10-2023
公佈賽果日期:19-10-2023
比賽形式:
參加者可以自由揀選錄製1段任何樂器表演片段。(5分鐘內)
錄影片段要清楚見到參賽者的容貌,不能剪接及後期制作,必須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
參賽者請注意我們的各比賽細則及聲明,否則會取消其參賽資格而無需另行通知。
交作品方法:
直接 Whatsapp 發給我們,並備註參賽者姓名、參賽項目及組別
例如:Chan Ka Ka,2023 超卓音樂表演比賽,P.1~P.2組
評審準則:
表演技巧 50%
表演編排 10%
服裝造型 10%
個人風格 10%
錄影質素 10%
流暢度 10%
比賽組別:
幼稚園PN組 / 幼稚園K.1~K.3組
小學P.1~P.2組 / 小學P.3~P.4組 / 小學P.5~P.6組
中學F.1~F.3組 / 中學F.4~F.6組
公開組 (不限年齡)
獎項:
冠軍、亞軍、季軍(每15人一組,每組各一名)
金獎 (90分以上)
銀獎 (80分以上)
銅獎 (70分以上)
優異獎 (69分以下)
導師獎:
超卓指導獎(銀獎):邀請5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導師(其中1位參賽者必需申請獎項),可免費獲得獎狀1張。
超卓指導獎(金獎):邀請10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導師(其中3位參賽者必需申請獎項),可免費獲得獎狀1張及獎盃1個。
超卓學術教育大獎:學校/教育中心,邀請10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其中3位參賽者必需申請獎項),可免費獲得獎狀1張及獎盃1個。
^ 本港地區運費順豐到付;香港以外地區,必須先付運費 ^
各比賽細則及聲明:
1. 所有參賽者作品必須於截止前上載作品/Whatsapp 給我們,逾期遞交作品將不獲接納。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作品,不得使用他人的作品參賽。
3. 若因參賽作品侵犯知識產權,而導致任何相關法律行動、索償及支出,參賽者需負全責。
4. 所有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否則會取消其參賽資格而無需另行通知。
5.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6.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只用作比賽聯絡及發放比賽通知之用途。
7. 凡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即表示同意本中心將參賽作品或得獎者相片用於與本中心有關的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刊物、新聞發佈、網站、及公開展覽等,並無需徵求參賽者同意及支付任何費用,並保留採用作品之最終決定權。
8. 請確保參賽者之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有錯誤本中心概不負責。
9. 得獎者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其他人。
10. 參賽者一旦上載檔案參賽,即同意接納比賽的所有條款及細則。如主辦機構相信有任何違反比賽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行為,將保留隨時取消有關參賽者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所有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11. 參賽者同意遵守主辦機構對比賽的所有安排並擁有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比賽的條款及細則、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事先通知。
12. 評審結果以本中心之決定為準,參賽者必須遵從本中心之決定,不得異議。
13. 主辦機構就本比賽(如比賽方式、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得獎名單及領獎之安排等)有最終及具約束力之決定權。
14. 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所有比賽規則及細則,提交作品或參賽,即表示同意及清楚比賽細則及聲明。